2012-07-06 10:55:03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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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考察、体检、公示
(一)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录用数1:1等额确定。考察的主要 内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或现实表现等情况。
(二)体检: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 个人承担。
(三)公示: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楚雄中小企业信息网”、“楚雄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和开发区管委会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六、试用、录用
(一)试用: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
(二)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七、聘期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首次合同期限为一至二年。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间工资:为楚雄市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980元。
2、试用期满后工资:工资为基础工资+技能工资+职务工资。即基础工资1000元;技能工资(大学本科300元,大学专科200元,中专100元;中职400元,初职:助300元、员200元;技师400元,高级工300元,中级工200元,初级工100元);学历和职称只能靠一样,且职称要和所聘岗位相符。职务工资:如任股所级职务每月有200元的职务工资,不任职务没有职务工资。
3、出差、加班享受开发区管委会正式职工待遇。
4、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按有关法律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其缴费按有关政策执行。
八、纪律
(一)为维护公开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必须留下有效联系电话,在开发区组织人事科发出笔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的时限内,若报考者不按时领取通知或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及时受理招聘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招聘公告,由楚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2年公开招考聘用人员简章》
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一二年七月五日
(编辑: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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