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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丽江市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丽江市2012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云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1435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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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我市事业单位自身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的规定,拟面向我市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招聘工作应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市属事业单位:106名;

  古城区事业单位:86名;

  玉龙县事业单位:69名;

  永胜县事业单位:199名;

  华坪县事业单位:94名;

  宁蒗县事业单位:251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详见市属及各县区招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我市未就业、未孕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市医院招聘对象为我市未就业、未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即: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在丽江市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村官”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区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受生源、户籍限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步骤及程序

  1、报考非教师类、非医疗卫生类和非要求岗位能力测试岗位的考生,直接通过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2、报考小学教师、初中教师、医疗卫生和其它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考生,通过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个别紧缺急需和招聘10人以上的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按不低于1:1.5的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方可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并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3、报考高中(中专)教师的考生,按报名人数不低于

  1:3的比例直接组织岗位能力测试,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社局批准,可按不足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测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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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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