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04-29 12:12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作者:云南华图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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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09〕188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规定,现将文山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71名。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州属和各县(市)实施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招聘简章》,在以上网站和各县(市)相关网站公布。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范围
全州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及增人计划限额内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列入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六)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七)新进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4年5月16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6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规定条件为准。
(八)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部分特殊紧缺岗位需要的报考人员不受岗位户籍限制。生源地或户籍条件限制文山州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仅限2012年5月16日之前具有文山州户籍或文山州生源的毕业生报考;州属及省驻文单位职工子女不受各县(市)的户籍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各级财政供养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2年毕业生;
3、2010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2012年度文山州事业单位考试实行统一笔试,分级面试,按计划审批聘用。
其中:笔试由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组织。
五、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只面试的岗位除外)。网络报名网址: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网络报名的时间: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4:00。网络交费的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24日24:00。
只面试的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相关程序如下: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5月16日9:00 至5月22日24:00期间登录文山人社网网站,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的审查,考生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资格初审
网络审核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9:00-5月23日24:00。2012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实行网络自动审核和网络后台人工审核相结合,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来确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只有在“所学专业”栏选择“未纳入目录的专业”的考生才会提交网络后台进行人工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2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提交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2年5月23日0: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视为报名不成功。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在网络报名开始后进行,系统会提示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审查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一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无论是否缴费),考生报名信息不能修改,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初审或尚未审查的人员可重新报考其它岗位。
(三)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的报名费用采用网上缴纳,不设现场收费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于2012年5月16日9:00-5月24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每人每科50元(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具体缴费程序请注意文山人社网的相关细则。只面试的岗位和不实行网络报名的岗位,具体报名缴费办法由各县(市) 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减免费用的流程请详阅《报考指南》。
(四)岗位调剂
除《招聘计划》中明确“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可以低于3:1开考外,其余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须达到3:1方能开考,报名结束达不到3:1的,经州人社局批准可进行调整、归并,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该招聘计划。调剂可以在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间进行,也可以将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的报名人员调整到已达开考比例的岗位,但已达开考比例岗位的人员不进行调剂。
岗位调剂的人员名单将于5月25通过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面向社会公布,并于5月27日14:00-16:00在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进行现场调剂。调岗时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须持报考者的亲笔委托书)现场提交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进行调岗。若调岗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调岗地点进行调岗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若调岗人员自愿放弃调岗的,需由本人或委托人(须持报考者的亲笔委托书)提交自愿放弃调岗申请证明。因该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将由文山州人社局退还报名费(详细时间及地点见文山人社网通知)。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在以往考试中因违纪被公示不得参加2012年考试的人员但又通过报名,在报名结束后经比对诚信纪录查出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报名情况公布
5月28日公布调剂后各岗位报名情况。
(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10日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批准也可只进行笔试或只进行面试,或者先面试后笔试,具体详见招聘计划。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2年6月17日。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2012年我州事业单位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总分各100分。
笔试复习教材《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指导用书(2012年版)》到文山州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购买。州人社局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3、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州人社局综合确定全州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界定是否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成绩包含笔试加分)。
4、笔试加分
笔试加分政策详阅《2012文山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5、加分和笔试成绩公示
5月28日,公示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6月24日,公布考生个人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设置要求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若考生个人资格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人选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的2:1的比例确定;考试方式为只笔试的岗位,资格复审人选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文山人社网和各县(市)网站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面试比例或开考计划的,是否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明确。若需递补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
(三)面试
面试由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在相关网站公告。
1、面试时间
2012年7月23日至7月31日,具体详见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招聘简章》;只面试的岗位,面试时间由各县(市)和州属各主管部门在《招聘简章》中自行确定。
2、面试实施
根据不同岗位的专业特点,面试可采取单一的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面谈、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进行。面试要素由各县(市)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依据用人单位的专业特点和岗位需求具体确定。
面试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达到面试总成绩6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面试,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3、各县(市)人社局和州属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面试考官库,面试考官由招聘单位相关人员及专家组成。每个面试考场设考官7人,面试前由纪检监察部门随机抽取,其中用人单位的考官不得超过3人。面试时必须按考官抽考场、考生抽顺序的“双抽签”程序进行。
(四)综合成绩
1、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40%+面试成绩×60%
2、只笔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2+笔试加分
3、只面试的岗位: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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