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卫生局关于公开选调丽江市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2-03-26 15:31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 作者:云南华图 来源:未知丽江市卫生局关于公开选调丽江市精神病医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丽江市精神病医院是市卫生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拟公开选调16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保密、回避、接受监督、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
二.选调岗位及条件
1.主治医师3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45岁以下(196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临床),取得主治医师职称;
(5)具有省内卫生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工作年限不限)。
2.执业医师2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医学专业毕业;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执业类别为临床);
(5)具有省内卫生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3.主管护师1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
(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取得主管护师职称;
(5)具有市内卫生(含计生系统)事业单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
4.护师3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毕业;
(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师职称;
(5)具有市内卫生(含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5.药师1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药学、药剂相关专业毕业;
(4)取得药师资格证书;
(5)具有市内卫生(含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6. 医学检验(技)医师1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医学检验相关专业毕业;
(4)取得医学检验(技)医师资格;(医学检验医师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具有市内卫生(含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7.放射(技)医师1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医学影像或医学相关专业毕业;
(4)取得放射(技)医师资格;(放射医师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5)具有市内卫生(含计生系统)事业单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8.财务人员1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财会专业毕业;
(4)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5)具有市内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经验;
9.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
(1)性别不限;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限文史类、管理类(含财务管理)、计算机相关专业;
(4)具有市内2年以上企事业单位办公室工作经验;
10.驾驶员1名
(1)限男性;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限复转军人;
(4)持有B1以上驾照,5年以上实际驾龄,5年内未发生过任何驾驶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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