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4 11:20:55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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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23年下半年云南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云南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附件《云南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首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8月8日14:00至18:00;8月9日8:30至12: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76号云南省能源局11楼110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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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两份;
(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三)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所在学校盖章《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以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书》,保证考察阶段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党组织关系证明等)。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不能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复审时因预留电话无法联系、个人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2:1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紧缺专业岗位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可降低比例。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所有面试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等额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及递补人员另行通知。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通过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号码进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主动放弃资格复审及其他后续工作的报考人员,请提前一天将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的纸质说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JPG或PDF格式),发至指定邮箱121962425@qq.com。
(五)公开招聘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云南省能源局门户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省能源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咨询电话:0871—64885688
省能源局直属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871—64885686
附件:1.云南省能源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人员首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云南省能源局
2023年8月4日
文章来源:http://nyj.yn.gov.cn/xwdt/gzdt/202308/t20230804_1425080.html
(编辑:xufurong)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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