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相关要求
以下事项各级招聘单位复审考生均须做到。
(一)学籍/学历/学位验证的问题。学历验证必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查询,考生自行打印近期(30天内)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在复审时提供审查。
(二)户籍验证的问题。要求本州(本县、市)户籍的,资格复审时通过户口薄验证考生户籍。没有户籍要求的,不用进行户籍验证,凭身份证参加资格复审。
(三)民族、性别、年龄等信息是户籍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审查和登记的,因此以户口薄和身份证为准。同时人社主管部门不受理关于户口薄或身份证登记的民族、年龄准确性的反映或咨询。
(四)报考定向招聘优秀村(社区)干部、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2023年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以上材料需由主管单位盖章,并备齐资格复审所需相关材料。定向招聘残疾人岗位应聘人员资格需招聘单位所在县(市)残疾人联合会现场审核确认。
(五)纪律要求
1、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要求执行;
2、复审过程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复审;
3、复审过程中限考生本人参与复审,不得无关人员到场,在复审中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自觉维护好秩序,以保证复审的顺利进行;如有无关考试的人员到复审现场的,视为扰乱考试秩序及干扰考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复审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扰乱秩序、不服从安排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考试资格或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并列入黑名单。
(六)特别提醒
此通知为全州统一发布,资格复审及以后各环节由各县市自行组织。
二、州直单位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单位:
1、2023年7月18日(9:00-12:00,14:30-17:30);
2、资格复审单位:
迪庆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与信息中心、中共迪庆州委巡察办巡察信息中心、中共迪庆州委讲师团、迪庆州专用通信局、迪庆藏族自治州档案馆、中共迪庆州委政法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中共迪庆州委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云南藏语系佛学院、迪庆藏族自治州广播电视台、迪庆日报社、云南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迪庆州工商业联合会光彩事业指导中心、迪庆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迪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油质量监督检验站、迪庆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监测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迪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规划馆)、迪庆州农业农村局农业科学研究院、迪庆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香格里拉军供站、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地方海事局、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迪庆州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迪庆藏族自治州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迪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贸易促进会、迪庆州文联香格里拉杂志社、迪庆州文化馆、开发区会计核算中心、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迪庆州卫健委爱国卫生与健康发展服务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分院、迪庆藏族自治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迪庆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迪庆藏族自治州老干部局驻丽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迪庆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资格复审地点: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思给洛巷迪庆州人社局2号楼)。
(三)注意事项:
1、若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请本人于7月14日下午17:30前向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学位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 8月5日至8月6日(州直单位岗位);具体日程安排及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六)特别提醒:
应聘人员应当始终保持通讯畅通,若有变动请及时与迪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887-8226003;面试人员未按规定到场且与面试人员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香格里拉市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单位:
1、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岗位:市委巡查办、市委宣传部、市机要局、市老干局、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审计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接待办、市卫健局、各乡镇财政所岗位。
2、2023年7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复审岗位:东旺乡人民政府、格咱乡人民政府、虎跳峡镇人民政府、上江乡人民政府、五境乡人民政府、小中甸镇人民政府、洛吉乡人民政府、金江镇人民政府、三坝乡人民政府、市教体局。
(二)资格复审地点: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若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请本人于7月14日下午17:30前向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学位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式:
教师岗位由市教育体育局进行专业化面试;医生岗位由卫生健康局进行专业化面试;其它岗位由拟招聘单位委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
1、2023年7月29日面试岗位:各乡(镇)财政所岗位、格咱乡人民政府、虎跳峡镇人民政府、上江乡人民政府、市教体局财务岗、市卫健局财务岗。
以上岗位面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市委党校
2023年7月30日面试岗位:市委巡查办、市委宣传部、市机要局、市老干局、市人社局、市融媒体中心、市审计局、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林草局、市水务局、市接待办、东旺乡人民政府、五境乡人民政府、小中甸镇人民政府、洛吉乡人民政府、金江镇人民政府、三坝乡人民政府。
以上岗位面试地点:香格里拉市市委党校
2、教师岗位面试时间:2023年7月30日,地点:红旗小学。
3、医生岗位面试时间:2023年7月26日,地点:唐香嘉秀大酒店。
(六)特别提醒
应聘人员应当始终保持通讯畅通,若有变动请及时与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887-8222722;在面试前,面试人员未按规定到场且与面试人员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德钦县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8日-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地点: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二)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1、结构化面试岗位及时间、地点
2023年7月25日面试岗位:德钦县财务大岗,德钦县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德钦县工信局商贸服务中心岗位。
2023年7月26日面试岗位:乡镇岗位(各乡镇专业技术岗及管理岗),除德钦县工信局商贸服务中心岗位外的县级岗位(德钦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岗位,德钦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中心岗位,德钦县技术服务中心岗位,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营林服务中心岗位,德钦县水务局防汛抗旱指挥调度中心岗位,德钦县水务局水利水电规划服务中心岗位,德钦县委宣传部卡瓦格博研究中心专业技术岗,德钦县委组织部老干部服务中心岗位,德钦县委组织部新闻和网络宣传中心岗位,德钦县县级管理岗,德钦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岗,中共德钦县委员会融媒体中心新闻宣传岗)。
地点:中共德钦县委党校。
2、专业化面试岗位及时间、地点
卫生系统专业化面试岗位:德钦县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岗位(儿科岗,藏医岗,护理岗,检验岗,口腔岗,临床岗,影像岗,药剂岗)。
时间:2023年7月27日。
地点:香格里拉市唐香嘉秀大酒店。
(三)注意事项
1、若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请本人于7月14日下午17:30前向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学位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4、请应聘人员始终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请及时与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股联系,联系电话:0887-8412002。面试人员未按规定到场且与面试人员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维西县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单位:
2023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共19个单位):教育体育局,卫生健康局,统计局,融媒体中心,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攀天阁乡人民政府,白济汛乡人民政府,康普乡人民政府,巴迪乡人民政府,塔城镇人民政府,中路乡人民政府,维登乡人民政府,叶枝镇人民政府,保和镇人民政府,永春乡人民政府,残联,公安局,民宗局。
(二)资格复审地点: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1、2023年8月1日面试岗位: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小学体育,初中/政治,初中体育,初中历史,初中生物,初中物理,初中音乐,初中美术,幼儿园教师,妇计中心,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统计局,融媒体中心,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攀天阁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2、2023年 8月2日面试岗位:白济汛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康普乡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巴迪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塔城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中路乡文体广电服务中心,中路乡林业与草原服务中心,中路乡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维登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维登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维登乡综合执法队,综合大岗,优秀村(社区)干部专项岗位,随军家属专项岗位,残疾人专项岗位,财务会计大岗。
3、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若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请本人于7月14日下午17:30前向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否则以违纪处理。
2、资格复审人员必须提供:《考生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身份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教师资格证、医师资格证、学位证书、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不能提供以上证件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
4、请应聘人员始终保持通讯畅通,如有变动请及时与维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887-8628879。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场且与面试人员无法联系的,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www.diqing.gov.cn/xwzx/tzgg/202306/20230621_1891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