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7 17:31:57 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xlx/ 文章来源: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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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经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选调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及人数
(一)公开选调的范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参加本次选调(市直部门工作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不能参加本次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在报名时书面承诺放弃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计划数。公开选调具体岗位:从事公文写作、调查研究等人员1 名(文秘岗位),从事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和调度管理等工作人员1名(管理岗位),从事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人员1名(财务岗位),共3名。详见附件1《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称《简章》)。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基础理论扎实,专业知识较强,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
2. 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2年以上(截止2021年9月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3. 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等。具体专业详见《简章》。
5.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4.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开招聘公告精神。在原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身份为工勤人员的不得参加选调。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t.gov.cn/)发布《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3日(不含双休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三)(昭通市昭阳区崇义街30号市政府大院1号楼4楼)。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不接受电话(传真)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2份。
(2)《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昭通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三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后勤岗位需提供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的证明。
(3)近期免冠彩色小1寸蓝底照片5张。
(三)资格审查。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人员名单。按公开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低于1:3的,取消开考。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 笔试。
(1)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参加公开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机关事务管理业务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指定或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3)笔试排名计算:笔试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排名按此类推。笔试成绩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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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并列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能职责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的,不进入下一步的选调程序。
(3)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考人员在报名及考试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考察和体检。
1. 组织考察。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开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若考察中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违规违纪、档案重要要件缺失、群众普遍反映较差、不按规定履行党员义务、实际情况与岗位工作不匹配等情况的,视为考察不合格,不进入下一步公开选调环节。若被考察对象中均无合格人员时,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进行考察。
2.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考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从考察人员中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由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研究决定拟公开选调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昭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调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办理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手续,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选调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受理选调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报名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的纪律要求和相关规定,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选调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有伪造、涂改证件或公开选调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资格,并向所在单位通报。
(四)从事公开选调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事程序,依法办事,公道正派,保守秘密。违反工作纪律的,报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五)公开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监督机构1:昭通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870-2131298;
监督机构2:昭通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870-2126819;
(六)本公告由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罗丛兰。
联系电话:0870-2127843。
附件:
附件1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公开选调所属事业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昭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9月6 日
文章来源:http://www.zt.gov.cn/lanmu/xwzx/contents/15/197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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