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5 17:00:0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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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2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202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市直155分,县(市、区)130分。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全市统一时间,按报考岗位由市、县(市、区)人社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即:报考市级单位的人员由市级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市、区)岗位的人员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2:1,则可按进入资格复审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的时间
2021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资格复审的地点
(一)市级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
(二)各县(市、区)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
1.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隆阳区金山路中段。
2.施甸县: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地址:施甸县沙坝社区公租房对面。
3.腾冲市: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腾冲市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
4.龙陵县: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
5.昌宁县: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29号。
六、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需提供)、《资格复审表》(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自行下载此表并填写完整,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baoshan.gov.cn/zfxxgkpt/rsbm_gkzd_lby.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5718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照《202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在招聘公告附件中下载);在职人员(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应满足关于服务期的要求。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同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七、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一次。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入保前3天提前申领“健康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按所报考岗位分别报告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进行3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核酸检测阴性者可参加资格复审。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提供3天内有效核酸检测证明,不能提供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参加资格复审。相关考生要自觉接受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主动向资格复审点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
(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者,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因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资格复审当天不能到达资格复审点的、资格复审前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至少提前15分钟到达资格复审地点,应当主动出示本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1.“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的,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资格复审点参加资格复审。体温异常(>37.3℃)由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隔离资格复审点进行资格复审。
2.“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资格复审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资格复审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提供报告(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经询问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资格复审点进行资格复审。
3.近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资格复审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点;体温异常(>37.3℃)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经询问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个人身体状况,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用资格复审点进行资格复审。
4.“健康码”为红码的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点。
5.其余情况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配合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发热考生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四)对资格复审前或资格复审时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资格复审条件的转移至备用隔离资格复审点。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120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资格复审前一周至资格复审结束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资格复审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给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五)资格复审时,场内工作人员及全体考生需全程佩戴口罩。
九、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进行公示。
保山市人社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162447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122753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3030068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十、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须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
咨询电话:0875-2162447
附件:1.2021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baosha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pt/zfxxgkptzn-content/57186295-8-/2021-07050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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