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9 17:53:51 云南人才招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hzp/ 文章来源:沧源警方
★国企更多招聘咨询\资料\备考群★
为推动我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深入开展,全面提升禁毒工作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科学化、网格化水平,确保所有吸毒人员分区分级分类全部得到有效管控。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禁毒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52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性质
(一)招聘名额:52名。
具体为:勐董镇15名,勐省镇6名,芒卡镇7名,岩帅镇6名,勐角乡5名,勐来乡3名,糯良乡1名,班老乡6名,班洪乡2名,单甲乡1人。
(二)岗位性质:社区专干属于非在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按照属地原则,全部用于各乡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三、工资待遇及后续管理
(一)工资待遇:聘用的社区专干月资工资应发4440元/人(含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支付及个人承担部分),实发标准约2700元/人,食宿自理。
(二)工作地点及要求:按属地原则,到各乡镇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工作,聘用人员由县禁毒委员会、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双重管理,具体由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负责。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5日—2003年1月15日前出生)。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文凭高者优先、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者优先、文字材料功底较好者优先。
4.熟悉本乡(镇)基本情况。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专门技能和禁毒专业知识的人员。
2.在同等条件下,从事过禁毒工作、政法工作、医护工作的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执行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7.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
8.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
9.县禁毒委员会认为有其他不适合从事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决定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至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请到县公安局政工办(县公安局五楼)报名。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名人员先到户籍地派出所进行政审并开具《沧源县公安局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政审表》方可报名,并携带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到县公安局政工办(县公安局五楼)报名;现场填写《沧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报名登记表》,并认真校对个人信息,应聘人员相关信息将录入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二)资格审查
各乡(镇)派出所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报县禁毒委员会备案。
(三)面试
由县禁毒委员会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组织面试,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要求、沟通协调能力进行面试。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聘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县禁毒委员会抽调人员组成审查组,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政审。向应聘人员所在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书面函询现实表现以及家庭背景审查,并到相关部门查阅应聘人员人事档案。对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不能聘用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政审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复核审定
政审结束后,由县禁毒委员会对招录程序、人员情况最终进行复核审定。复核审定阶段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统一在全县范围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决定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政审等情况综合考虑,最终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岗前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由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社区戒毒(康复)业务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县禁毒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法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被聘用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分配至各乡镇工作。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在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发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应聘人员不能按时到场的即视为自动放弃。
(三)在职警务辅助人员不参与报名。
本公告由县禁毒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人:朱警官(15012099724)
艾警官(18388870296)
沧源佤族自治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相关推荐:贴心微信客服
10万+
阅读量150w+
粉丝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