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6 09:08:16 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yn.huatu.com/gxlx/ 文章来源: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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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因工作需要,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纪委省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一)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监督检查职位6名。
(二)省纪委省监委机关审查调查职位8名。
(三)省纪委省监委机关文秘办文职位3名。
(四)省纪委省监委机关组织人事职位2名。
(五)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信息技术职位1名。
(六)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秘办文职位1名。
(七)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察职位20名。
具体职位详见《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一)全省各级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全省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担任乡科级正职及以下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试用期、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http://www.ynjjjc.gov.cn/)和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等门户网站,发布《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初审两个步骤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8:00至9月1日18:00。
1.网上报名。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点击报名>>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录。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蓝白渐变底。
2.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中共云南省纪委云南省监委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表》原件,请妥善保管。
3.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查与人工审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当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职位设置表中要求的其他遴选资格条件”等),提交由人工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遴选人数及裁减职位。
(编辑:gaoyue)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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