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6 18:11:2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文山人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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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文山州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和《201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和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复审工作安排》《201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第1次递补结果和第2次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工作安排》精神,为做好文山州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参加201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报名(报考文山州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笔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聘用考察对象。
(二)考察对象应提供的材料
考察对象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有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接受审核: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个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可以同用人单位联系开具“提档函”)。
(三)考察方式
考察工作由文山州卫生健康委组织,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各招聘单位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熟悉干部考察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工作人员组成),可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复核报考资格条件等方式进行,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
(四)考察内容和标准
1.考察的主要内容
①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情况;
②考察对象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有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
③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④考察对象是否享有考试加分项目,是否符合加分条件;
⑤考察对象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
⑥其他需要考察核实的情况。
2.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
①我州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②现役军人。
③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④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⑤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⑥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⑦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⑧吸毒人员。
⑨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⑩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现场考察时间、地点
现场考察时间:2019年8月13日8:00--11:30,14:30--17:30。
现场考察地点:考生提供材料到报考单位接受考察,具体地点如下:
文山州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事科(联系人:李彩艳,电话:0876--2122374)。
文山州中医医院门诊楼五楼人事科(联系人:杨立华,电话:0876--2833251)。
文山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人事科(联系人:裴艳,电话:0876--2195377,13887538197)。
文山州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八楼办公室(联系人:王巧林,电话:0876--2123145,15368523010)。
文山州皮肤病防治所门诊楼五楼会议室(联系人:黎本丽,电话:0876--2188152)。
文山州中心血站四楼会议室(联系人:李成,电话:0876--2195061)。
二、体检
(一)确定体检对象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时间、地点
2019年8月14日7:50到文山州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文山市开化中路228号大兴寺旁)报到。
(三)体检的有关要求
1.体检时请各位体检人员自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经文山州卫生健康委签章的2019年考试准考证和《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承诺书》,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自带现金约300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3.考生亲属及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体检场地。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考察工作必须从严从实,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和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结果失真失实的,将严肃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考察组成员、体检医生与考察对象、受检考生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对于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招聘政策。考察、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19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三)递补。考生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体检的,从同岗位考生中,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1次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电话:0876--2195746。
文山州纪委监委派驻州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电话:0876--2124559。
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876--2122123。
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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