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4 11:36:22 云南人才招聘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hzp/ 文章来源:昆明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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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公开招聘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石林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相关工作、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建立产权清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石林县县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5月28日登记成立,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信用证号码915301267097474516。公司发展定位为围绕石林发展全域旅游的战略部署,以石林风景区、圭山国家森林公园、台创园等核心景区为主体,整合全域旅游资源,对其进行开发、建设、使用、维护,通过全域旅游开发推动石林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设置四个业务方向:一是景区资源开发运营,主要从事景区开发规划、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景区游览服务、景区日常运营、景区发展对外合作;二是旅游资源与产品开发,主要从事旅游配套产业开发、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文创产品开发;三是旅游周边服务,主要从事县域旅游营销、旅游商品销售、旅游住宿服务、旅游交通服务;四是旅游发展对外合作,主要从事“旅游+”产业对外合作、旅游资源开发对外合作、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对外合作;
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30日登记成立,企业性质为国有控股,企业信用证号码91530126552748586X。公司发展定位为围绕石林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以旧城改造为契机,统筹推进全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并开展后续运营。设置三个业务方向:一是城市开发建设,主要从事土地一级开发、工程项目代建、旧城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园区开发与建设,支持引进外部战略合作者参与城市开发建设;二是城市设施运营,主要从事物业服务、道路基础设施维护、水利设施维护、学校后勤服务、房屋建筑租赁等;三是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主要从事全县城乡道路、民生项目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等。
二、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和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县属国有企业的总经理各1名,岗位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责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2.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组织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融资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4.组织拟订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及亏损弥补方案、发行债券、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及改制等方案;
5.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融资方案;
6.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分支机构设置方案;
7.组织拟订公司内部改革方案;
8.组织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9.组织制定公司发展、改革与生产经营年度工作计划;
10.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11.向董事会推荐副总经理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推荐应由公司提名(或推荐)的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12.根据有关程序,聘任或解聘公司除公司章程规定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13.根据“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权限对公司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决策;
14.组织制定公司员工招聘、调整方案,制定公司员工录用、调动、晋级和奖惩方案;
15.根据董事长的委托,代表公司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或者其他业务文件;
16.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诚信廉洁,原则性强,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3)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任职条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工作年限等条件;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具体条件
(1)年龄:30岁-50岁(出生日期在1988年1月1日至1968年1月1日间);
(2)学历: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学、理工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
(3)工作经历:具有5年以上经济工作、企业经营管理或项目建设工作经历;
(4)领导能力: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具备较强的逻辑和综合分析能力、统筹决策能力;
(5)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富有责任心、事业心及团队合作精神;
(6)专业能力:应聘云南石林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景区资源开发运营、旅游资源与产品开发、旅游周边服务和旅游发展对外合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应聘石林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城市开发建设、城市设施运营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专业能力;
(7)其他要求: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城市综合开发、城市服务和产业投资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
(8)德才兼备、实绩较为突出者,经国企高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报考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4.脱产在读的人员;
5.因个人原因,曾导致所就职机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损失、发生安全质量重大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人员;
6.国家法律法规(合同法、公司法、行政处罚法等)、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人员;
7.有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人员;
8.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群众认可、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按需引进、因岗进人的原则。
四、招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平台公司、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石林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石林县现有国有企业人员,以及具备相应知识技能的专业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至2018年8月30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及材料投递:
(1)报名人员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www.kmrcjob.cn)下载并填写《石林县县属国有企业总经理公开招聘报名表》;
(2)参加应聘人员将填好的报名表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附件(扫描件压缩zip数据)的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rs7796492@163.com。文件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不按该格式要求报送的不予受理;
(3)报名人员应投递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最高层级任职文件、获奖证书、聘用证书、劳动合同、成果、论文等可用作证明自荐材料真实可信的相关材料;
(4)所有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5)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确保通讯畅通。
3.资格审查:
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由国企高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条件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应聘资格进行详细初审和复审。初审主要审查其报名材料(包括各种证件、证书和证明材料等),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经历业绩评价;复审在面试前进行,通过查看证件原件、相关证明原件等核实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二)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经历业绩评价依据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学历、专业、职称、从业情况、取得的成果及岗位匹配性等进行综合量化评分。根据评价成绩高低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布。对人数不足1:5比例的,报请国企高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取消招聘计划。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三)面试
面试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提交报考岗位业务策划报告1份,面试时首先对策划报告进行阐述,然后围绕面试题目进行现场问答。面试试题委托有相关资质的代理机构出具,面试考官由7至9人组成,除抽取专家库专家外,还邀请上级部门专家,熟悉财税、金融和规划建设方面的专家或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专家参加。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公示。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依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组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
根据报考者的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石林县人民政府官网、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报石林县国资局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为3年。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按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发放试用期工资、缴纳社保及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试用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对不能胜任岗位的试用人员,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待遇,按岗能匹配原则调整工作岗位或解聘;
2.聘用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二)薪酬福利
1.按公司薪酬制度,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基础和在完成工作任务和业绩考核情况,给予应聘人员在云南省国有企业中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2.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人员购买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缴存一金(住房公积金),并购买公司其他补充保险。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放弃的相应岗位由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不予聘用情形:
拟聘用对象在体检、资格审核、公示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林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1-67796492
通讯地址: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石林县行政中心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0871-67796266
通讯地址: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中路93号
(二)监督电话:
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0871-67796654
通讯地址: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石林县行政中心
石林县县属国有企业高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编辑:云南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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