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7 09:53:14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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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报考人员: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经研究,确定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市直130分,县(市、区)120分。 二、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全市统一时间,按报考岗位由市、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级组织实施,即:报考市级单位的人员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报考各县(市、区)岗位的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2:1,则可按进入资格复审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8年8月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五、资格复审的地点 (一)市级事业单位岗位报考人员资格复审地点: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号。 (二)各县(市、区)岗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地点 1.隆阳区: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隆阳区金山路中段。 2.腾冲市: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腾冲市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 3.龙陵县: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地址:龙陵县龙山镇金溪路。 4.昌宁县: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地址:昌宁县田园镇福惠路29号。 六、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表》(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自行下载此表并填写完整)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按照《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在职人员(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证明。 资格复审时要求考生本人持原件进行复审,同时,需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 七、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则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一次。 八、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市、县(市、区)人社局分别进行公示。 保山市组织人社部门联系咨询电话: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0875)2122559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162447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2207950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5134474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6128501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九、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须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不能按时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 咨询电话:0875-2162447 附:1、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表》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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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2018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55K】 【附件2:资格复审表.xls22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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