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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二〇一七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昆明市西山区气象路60号。单位职能: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下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委托的质量检验;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质量有关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上级安排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工作;负责提供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信息;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及“岗位计划表”中招聘条件的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方式、时间和有关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环节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二)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报名期(2017年8月28日00:00至8月30日24:00)和查询期(2017年8月31日00:00至8月31日24:00)两个阶段。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报名期即2017年8月28日00:00至8月30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三)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
登录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没有注册过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有效的邮箱地址(今后如果登录密码丢失可通过此邮箱进行密码重置),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此用户名可用于报考网站上的各类考试,一个用户名可同时报考多项考试,但只能在一项考试中报一个名。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71-63370360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考试服务”连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考试公告》、《报名须知》,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4、提交审核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5、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审核。如果报考人员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复核(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或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报考岗位“专业需求”的相关专业,可向报考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联系方式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6、缴费
缴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在报名信息提交后,如果审核通过,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如果审核未通过,考生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试费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缴费时间:缴费与报名在同一时段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但有时可能会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缴费系统确认滞后,但最迟会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缴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缴费时,请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进行人工对账,联系电话0871-63370360。
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
7、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9月4日00:00至笔试考试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的考生在此期间仍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事宜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一)考试内容、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1、笔试时间:2017年9月9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事宜在笔试成绩公示时通知。
2、资格复审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中“计划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共同负责。
4、“专业要求”参照
《云南省2017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面试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进入面试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合格。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2.面试事宜请在资格复审后登录昆明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等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3.面试方式、内容详见各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表”。
(四)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详见 “岗位计划表”。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
(二)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
(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四)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考察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事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详见各招聘单位“
岗位计划表”中“联系人及电话”。
请在工作日咨询(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871-63963318
昆明市纪委第十二纪工委:0871-6316227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871-63192326
附件:《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7年8月17日
(编辑:云南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