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7 15:05:57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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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
(四)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条件,由昆明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专业、学科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等设置。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基本政治理论、基本法律知识、基本经济知识、基本公文写作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以及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用书。
笔试暂定时间:拟于2015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考试。
笔试确定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将发布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ketdz.gov.cn/Views/Index.aspx)重要事项公告公示”专栏,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阅通知,按时参加笔试考试,因本人原因未按时参加笔试考试的,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体检。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及与所报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面试形式、时间和地点将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ketdz.gov.cn/Views/Index.aspx)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ketdz.gov.cn/Views/Index.aspx)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ketdz.gov.cn/Views/Index.aspx)公示5个工作日。
(四)考试笔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公示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可申请查分。
考生查分统一到经开区第二小学(经开区小石坝航天城内)申请、登记,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联系人:崔老师 电话:0871-67204005。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和体检。
八、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安排拟招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经开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由昆明经开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ketdz.gov.cn/Views/Index.aspx)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事业单位相关聘用手续。
十、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社会监督。经开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招聘资格的;
2. 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 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 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 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经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二、监督电话
昆明经开区教育局:0871--68163509
昆明经开区监察审计局:0871—68163102
昆明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163083
1.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岗位人员计划表
2.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3.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岗位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经开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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