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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2-2013红河州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红河州2012-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
招募公告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它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事部和财政部于2003年根据国务院有关要求共同组织实施的。“西部计划”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贫困地区从事为期1-3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基层青年工作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国家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并在其升学、就业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06〕1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的意见》(云青联〔2006〕16号)和《共青团云南省委、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青联〔2011〕34号)的安排部署,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和省项目办批准,根据《关于印发〈红河州2011年—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青联〔2011〕2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工作实际,2012年我州将继续实施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并面向全国招募2012-2013年度“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度,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促进红河州边远、贫困、山区乡村的教育、农技、卫生等社会事业的发展;拓展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渠道;培养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推进红河新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面向全国招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大专及以上,且获得毕业证书;
(四)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五)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六)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可以参加。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大学期间被学校处以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三、招募名额和服务岗位
489名。(含2011年延期志愿者,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
8月20日—9月1日登陆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网站(www.hhz12355.com)志愿者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注:志愿者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所填信息必须属实,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
(二)填报岗位。报名后24小时内审核,项目办在志愿者报名平台公布审核结果,报名人员可自行选择报名岗位,每人可填报1-2个志愿服务岗位。
(三)综合测试。9月上旬,州项目办组织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进行综合测试,综合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考察报名者的综合能力和志愿服务意识;面试主要考志愿者的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测试结束后,项目办将在红河青少年信息网、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网和红河州人才网上公布进入下一阶段招募人员信息。
综合测试必须提供的资料: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或证明、户籍证明有关材料。
(四)调配筛选。综合测试结束后,州项目办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对志愿者进行二次调配,通过电话征求用人单位、县市项目办和报名者意见后确定招募人选。
(五)体检。初定人选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募,并通知其他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替补。
(六)公示。公布招募志愿者名单并在红河青少年信息网和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网站公示3天。
(七)录取。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的拟招募者,录取为2012—2013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红河州项目办将向与被录取的志愿者签订协议书,并将名单上报省项目办。
(八)培训和派遣。9月中旬,被录取的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红河州项目办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予以派遣正式上岗。
五、服务期限
本批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协议的,可以报县市项目办申请延期。
六、政策支持
(一)志愿者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1000元/月·人的生活补助,同时享受服务地艰苦边远地区补贴。
(二)志愿者可享受200元/年·人交通补贴,200元/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
(三)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免费住宿和必要的办公条件。
(四)服务期满,志愿者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办公室规定的有关政策。
七、管理服务
省、州、县各级共青团、人事、教育和财政部门将加强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加大志愿者的培养力度,为志愿者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切实落实好西部计划专项行动志愿者专业岗位对接和专、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等工作。
八、其它
本公告由红河州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请登陆“红河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 www.hh12355.com)查询,同时关注“红河青少年”( www.hhqsn.org.cn)“红河人才网”( http://www.hhzrc.cn)的动态,或直接与红河州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 系 人:申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873-3731479
电子邮箱:
hhz12355@163.com。
联系地址:共青团红河州委学少部(蒙自市州行政中心州委办公楼A114室)
有报名意愿的可加入红河州2012年志愿者群咨询相关信息,群号:170656085。
附件:《2012年—2013年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服务岗位信息表》
红河州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2年8月20日
(编辑:gao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