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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务员考试热点:留守儿童问题

2012-07-11 15:47 云南人事考试 来源:未知


  留守儿童问题

  受访专家介绍,留守儿童违法犯罪活动惯犯多,且作案心理异于一般违法犯罪分子,为侦破带来不少困扰,加上执法力量有限,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仍存在困难。

  一些办案民警说,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现在十多岁小孩子都长得人高马大,良好的身体条件为实施犯罪活动打下了基础。但由于心智仍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有时别人请喝两瓶啤酒,就会跟着做坏事,且手段残忍”。

  留守儿童还成为某些社会不法分子眼中的目标。据办案民警介绍,为拉拢留守儿童“入伙”,一些社会“大佬”往往采取免费提供毒品方式,一旦这些小孩吸毒成瘾被“套牢”后,就成为他们实施违法犯罪的工具。

  部分留守儿童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被抓捕后,公安部门考虑到其年龄小,且作案情节相对较轻,本着挽救失足少年利于社会稳定的目的,一般在给予教育后很快就予以释放,但这些小孩子出去后,反而认为违法犯罪并不可怕,出现“二进宫”、“三进宫”等情况。

  广西北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黎华说,一些家长法律意识淡薄,孩子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后,不但不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反而故意阻挠破案。他介绍,当地曾发生一起命案,7个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由于案件证据确凿,法院也进行了判决,但部分家属多次到公安局闹事。

  “这种没有法纪、一味偏袒孩子的态度,从某种程度上也会纵容他们的违法犯罪行为。”他说。

  湖南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陆福兴说,农村司法环境、执法环境较差,警力严重不足,“一个派出所管辖范围少则几十平方公里,多则上百平方公里”,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力量有限。

  构筑预防“安全网”

  家庭、学校、社区是孩子实现社会化的平台,也是预防留守儿童误入歧途的最重要关卡,受访专家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构筑起以家庭、学校和社区为基础的“三位一体”的安全成长网络。

  欧阳文说,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家庭是第一道防线,在外务工的父母应有教育意识,经常与孩子保持沟通,在关心子女生活学习的同时,及时掌握孩子思想动态。

  梅志罡认为,应努力改善父母与孩子长期不共同生活的现状,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消除城乡就业、医疗、住房、教育等人为壁垒,使农民逐步享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尽量满足农民工子女进城读书需要。同时引导产业向农村地区转移,尽量让农民在家门口上班,减少留守儿童数量。

  同时,还要完善学校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现在不少学校都有法制副校长,也设立了相关法制课程,但这些做法还只是流于形式,建议学校加大普法教育。广西北流市公安局一位民警说,在发达国家,从小学到大学,学生都会接受法治教育,守法意识深入人心,而反观我国学校教育则缺少相关课程。这位民警介绍,当地一位留守少年在杀死自己的同学后,被公安机关控制。这名学生在交代作案经过后竟然说,“我交代完了,可以回学校了吗?”

  梅志罡说,一些学校探索的“代理家长”制度,鼓励老师与留守儿童结对子,完全负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思想变化,这一做法对孩子成长具有积极意义,应大力推广。

  杨赛宇认为,应树立起“未成年人是国家所有”这一观念,对于失责或未尽义务的主体,应明确罪名,但目前我国尚未对父母承担责任和未尽责要惩罚作出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李桂华说,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公益组织搭建平台,形成社会都关爱留守儿童的氛围。同时积极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将一些典型案例以生动的方式做宣传,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强化全社会救助力量

  陆福兴认为,简单地将问题少年送进少管所或特殊学校,不但不能达到让其悔过的效果,还可能成为其今后继续实施犯罪的“资本”,对其改造适得其反。

  有关专家认为,应建立完善相应机制,尽量挽救失足少年。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2009年,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案件刑事检察科,统一实施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青少年维权等职能。

  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张仁介绍,兴宁区检察院通过主动约见罪错未成年人的家长或法定代理人,帮助剖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并通过亲情会见等方式,与家长共同实施帮教工作。

  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卜雪凡介绍,检察官除了在讯问、庭审之际论理说法,还以谈心等方式对孩子们进行教育。对作撤案、不诉处理和被判缓刑的学生进行定期回访,建立《跟踪回访卡》,对被帮教人员实施一案三帮教措施,即每案一份家长帮教措施、一份学校帮教措施、一份办案人帮教计划,合力帮教在校学生犯罪人员。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自2010年起,法院将回访帮教工作纳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关考评范围,帮教工作日趋常态化、规范化。2011年,广西11个中级人民法院和88个基层法院组织从事少年法庭工作的法官,并邀请团委、妇联、教育等部门代表,开展回访帮教活动,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接受回访1690人次,占未成年人服刑总人数的90%,效果明显。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张鸿巍认为,对包括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犯罪群体,应主要采取教育与感化政策,而这些政策的落实又有赖于少年司法与儿童福利的有效互动。但目前我国儿童福利制度还远未健全,他呼吁建立专门性的青少年事务局,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青少年问题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窘境。

(编辑: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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