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0 11:17:38 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y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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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2年云南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14358823 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交流群:196993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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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是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昆明市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和工作经历;
5.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或来信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事业单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28日9:00至6月29日24:00。
报名咨询电话:0871-7195721,0871—3635237
2.报名流程:
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云南人才网电话:0871-3648723)
3.网络交费:
网络交费的时间为:2012年7月1日9:00至7月2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2年7月4日9:00至7月5日24:00。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准确。
(二)资格审查及缴费
1.资格初审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须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3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4)填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符合面试资格要求的,取消该岗位。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待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3.缴费
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每名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00元。
(三)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和专业基础。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专业理论知识占50%,以闭卷的形式进行,不指定考试教材。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该岗位取消。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面试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面试评委会,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及地点待资格复审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
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由用人单位组织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考核
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和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五、其他问题
(一)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凡有作假、作弊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录入不诚信名单。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未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自愿放弃后,该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即取消该岗位的笔试或面试)。
(三)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所空缺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递补一次后,仍不合格或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该岗位。
(五)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省纪委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监察室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871—3635387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咨询。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联系电话:0871—3635237,赫老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71-7195721,周老师。
附表:
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法律咨询服务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编辑:云南华图)贴心微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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